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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建设局等4部门答复1号建议

作者: 张仁田   出处: 综合二支部    浏览次数:1822     发布时间:2014-5-23 10:21:58

在今年扬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,致公党扬州市委副主委、市人大代表张仁田根据本党2013年的调研成果《扬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调研报告》向大会提交了《关于扬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的建议》(第1号),提出了加强对古城的保护和利用,是尊重历史、崇尚文明的体现,是展示扬州历史文化个性,构筑城市文化品牌的需要,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、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。“建议”中指出我市在古城保护和利用取得较大成效的同时,依然还存在:(1)古城保护的投资模式单一,社会化、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,古城保护工作资金紧缺;(2)古建筑产权关系复杂,保护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,产权流动困难,依项目进行投资与融资难已实现;以及(3)修缮古建筑难以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,影响了整治后古建筑的开发利用等一系列具体现实问题,为此建议政府部门:(1)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城整治与改造的政策,拓展保护资金来源;(2)制定统一的古建筑房屋权属、土地权属变更办法;(3)制定符合古建筑特征的消防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等。

该“建议”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,被列为1号建议案,由市建设局牵头,市国土资源局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及市公安局参与共同办理,5月21日由市建设局副局长、古城办副主任薛炳宽带队,代表4部门就该“建议”办理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当面答复。市委、市政府把古城保护作为彰显城市特色、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,不断加大保护力度,坚持“科学、审慎、精致”的态度,逐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。近几年的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:(1)科学保护、规划先行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,系统编制了扬州市老城区(明清古城)控制性详细规划,确定了全面保护老城区风貌及“整体控制、积极保护、合理保留、全面改善”的保护原则;(2)精心保护、审慎推进。市政府制定出台了《扬州古城保护管理办法》等多项规范性文件,改造提升传统街巷、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,打造东关街、彩衣街等一批特色街区,鼓励老城区22个社区的公众通过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实现参与古城保护,还启动了南河下12个居民客栈建设工程,其中5个已建成开业。

针对“建议”中的3点建议,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实践,也进行了探索与尝试。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,共引进民间合作资金近3亿元,拓展了资金的来源渠道。市房管局创新采用“政府主导、企业参与、合作经营”的模式保护和利用小盘谷,由政府指导,企业负责筹资并参与规划、设计和修缮工作,既解决了资金问题,又确保了保护修缮工作科学有序进行。二是探索房屋权属及土地权属变更新途径。国土局明确了根据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,结合古建筑保护利用的实际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不同的办理方式。市房管局与国土局还密切配合拟以彩衣街杨总门为试点,积极研究公有住房产权出售试行办法。三是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根据古城区历史建筑多,民居多为木结构的特点,起草了《扬州市古城消防安全保护方案》,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将出台《扬州市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》,建立健全古城消防保护工作制度,促进古城消防工作的落实。

    部门负责人在与人大代表的交流沟通中,一致认为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,需要市政府统一领导,市建设局、古城办、规划局、房管局、国土局、文物局、广陵区政府、消防支队等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,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,尊重城市历史文化遗存,进行保护好、利用好历史建筑,努力实现扬州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相辉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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