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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公党扬州市委支部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

     浏览次数:7078     发布时间:2009-5-18 10:50:16
 
    为促进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,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支部建设的新方法,增强支部工作活力,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推进支部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全面、准确、科学评价支部工作成效,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。
一、   考核内容:
(一)组织建设
    1、支部班子责任落实,能够定期研究支部工作,尽职尽责完成市委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    2、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,《基层组织工作手册》记录及时、内容翔实、字迹清晰、保管妥当。
    3、坚持按计划开展组织生活,保持较高出勤率,组织生活主题明确,形式多样,效果较好。
    4、有年度组织发展计划和意向,积极推荐优秀发展对象,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等工作。
    5、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,收缴和使用情况有详尽记录,使用符合规定、科学合理。
    6、关心支部退休党员生活,定期走访慰问患病党员,体现组织关心和温暖。
(二)宣传教育
    1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本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中共各级党委、统战部门规定的学习内容,保持较高的参学率。
    2、经常分析、研究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要求,解决好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,并及时向市委和中共党委、统战部门汇报。
    3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,及时将本支部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,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    4、组织动员党员撰写学习心得和专题文章,进行学习交流,以支部或党员名义积极向党内和统战部门有关刊物投稿。
(三)参政议政
    1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支部参政议政工作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积极申报调研课题。
    2、关注民生,关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关心国家大政方针,动员、组织党员积极撰写、报送社情民意信息。
    3、根据申报课题组织支部调研小组,认真开展调研,形成支部调研报告。
    4、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重大调研和专项研讨活动。
    5、围绕市委部署的有关重点议题,组织支部活动进行研讨,提交支部研讨报告。
(四)社会服务
    1、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,有条件的以支部为主体积极组织社会服务活动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
    2、鼓励党员为致公党增光添彩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。
    3、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,为本单位、本行业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。
    4、注重发挥本党侨海特色,加强与海外联络,做好祖国和地方发展成就的宣传工作,服务祖国统一大业,凝聚侨心、侨力,促进地方发展。
二、考核计分
(一)组织建设基础分60分,每个子项10分。
    1、第一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不加分,扣完为止。不能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扣5分,市委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,有一次扣三分。
    2、第二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不加分,扣完为止。无计划、无总结各扣5分,《基层组织工作手册》记录缺一项扣1分。
    3、第三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全年组织活动4次得基础分4分,少一次扣1分,多一次加1分;支部活动出勤率达80%得基础分4分,低于60%不得分;组织生活主题明确、形式多样、效果较好,得2分,可酌情加分。
    4、第四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推荐一名发展对象、发展一名党员各得5分,没有不得分;多推荐一名加2分,多发展一名加3分。
    5、第五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。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记录详尽得4分,使用符合规定、科学合理得6分;每少收缴一人扣2分;缴纳特殊党费每500元加2分,封顶10分。
    6、第六子项:视实际情况打分。
(二)宣传教育基础分40分,每个子项10分。
    1、第一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不加分,扣完为止。少一次规定的学习活动扣2分;学习活动出勤率达80%得基础分4分,低于60%不得分。
    2、第二子项:视实际情况打分。
    3、第三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无宣传稿件不得分,被市委采用一次得3分,被省委以上采用一次得5分。
    4、第四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无学习心得和专题文章不得分,被市委刊用一篇得5分,被省委以上刊用一次得8分。
(三)参政议政基础分60分。
    1、第一子项:基础分10分,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不封顶。申报并被立项一个课题得基础分,多一个立项课题加5分。
    2、第二子项:基础分10分,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不封顶。每个支部被采用5条社情民意信息得基础分,少一条扣2分;采用5条信息以上,每多一条加2分。
    3、第三子项:基础分20分,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不封顶。独立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得基础分,市委或其他支部协助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得10分;多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加10分。
    4、第四子项:基础分10分,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按规定参加市委组织的重大调研和专项研讨活动得基础分,不参加不得分,在活动中单独提交调研报告和研讨文章每一篇加5分。
    5、第五子项:基础分10分,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按市委部署组织支部活动就重点议题进行研讨并提交研讨报告,得基础分,每多提交一篇加5分。
    6、信息被省委以上采用的,每一条另加3分;调研成果被省委以上采用的,每一篇另加10分。
(四)社会服务基础分40分,每个子项10分。
    1、第一子项:实行倒扣分、扣完为止,可加分、封顶20分。参加一次市委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得基础分,多参加一次加5分;以支部为主体单独组织一次社会服务活动,加10分。
    2、第二子项:视实际情况打分,可酌情加分。
    3、第三子项:视实际情况打分,可酌情加分。支部有党员获得工作单位先进个人的,加2分;获得市以上行业先进个人的,加3分;获得市以上劳模称号的,加5分(以当年度荣誉证书为依据)。
    4、第四子项:视实际情况打分。
三、奖励评比:
    1、基础分总分200分,支部工作考核目标分为160分,低于160分不参加评比。
    2、支部得分超过200分,为一等奖;得分180—200分为二等奖;得分160—179分为三等奖;如有空缺不依序递补。
    3、市委于年底发放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测评表》,由支部先行统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上报市委;汇总后由市委办公会议进行综合测评,将测评结果提交主委会议审定。
    此《办法》经市委会议通过后试行,结合试行情况再完善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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