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在上世纪50-70年代,主要依靠乡村筹资、农民投劳,以建设“千斤田、双纲田、吨粮田”为目标,实施“山水田林路、农林牧副渔”综合治理。在当时的生产方式和耕作条件下,基本实现了旱涝保收。2001年农村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后,农村水利投入主体、管理体制、农业耕作方式和组织方式等均发生了根本变化,我市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中心,围绕粮食生产安全、农村饮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。“十一五”期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完成直接投资达13亿元,一大批高标准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运用,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。
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:
1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欠账多、不适应现阶段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要求。一是小型泵站老化。据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,全市7924座农村小型泵站中,运行良好的占23.7%,带病运行的占74.7%;完全报废的占1.6%。二是圩堤不达标。仅宝应县运东地区72个圩口就有276公里圩堤达不到挡御射阳湖
2、政策落实到位率低、建设资金匮乏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益性项目,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有资金筹措、使用及管理的政策规定。10多年前,中央政府即要求各地在当年可用财力中安排2-4%用于水利工程建设,今年1号文件又要求列入各级年度预算、专款专用,并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%用于农田水利建设。但调研发现,各地政府向上级争取项目比较积极,本级财政应拨付的资金普遍不落实。2010年以前,我市县级财政每年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仅占可用财力的0.3-0.5%;调研所到的县(市),都未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过农田水利建设资金,也没有准备落实的措施。
3、建设管理机制不健全,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和服务体系不适应需求。近年来,参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有水利、农业、国土、环保、发改、建设、财政等多个部门,各自的规划、建设标准不一,导致工程不配套或重复建设。建成后管护措施不到位,不能保障长效良性运行。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薄弱,乡镇水利站经费缺乏保障,基层水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老化,队伍不稳定。
三、加强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
1、落实政策、创新机制,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1号文件和财政部、水利部关于扶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,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,例如云南省将土地出让收益的10%改为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%,保证政府投入的及时足额到位。创新水利投入机制,积极引导二三产业有实力的公司投资水利基础设施、水环境整治和节水减排等工程;在农业园区、高效农业集聚区,引导以企业为主投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。
2、统筹规划、整合资源,切实解决好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通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和行动计划的修编、实施,对多部门的涉水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整合,使有限的财力和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。针对各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“最后一公里”和工程管理“最后一公里”不到位的问题,采取“1+